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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富士状告金寨县金鼎置业等,系买卖合同纠
发表于:2022-06-16 11:25 分享至:
6月14日,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开庭时间为 2022-06-14 09:01,案号为(2022)皖 1524 民初1868号,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 / 原告为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被上诉人 / 被告为金寨县金鼎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中博睿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院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
据悉,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12-15,法定代表人为钱江明,注册资本为 27508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起重机的设计等,公司大股东为中振更上机电有限公司,持股 57%,中振更上机电有限公司大股东为苏州中振捷运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持股 55.9292%,
苏州中振捷运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9.0369%,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为襄阳中车绿脉汉江产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持股 91.20%,襄阳中车绿脉汉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股东为宜城市楚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89.9550%,宜城市楚业发展控
股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58.8235%。
另悉,金寨县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06-06,法定代表人为肖年宝,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包含: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透过层层股权穿透,公司最终由刘玉安、高清分别持股 90%、10%。
据企查查,金寨县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 3 起,共 1 个风险关系对象,共 2 条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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