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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公布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电梯2例
发表于:2022-05-14 10:58 分享至:
5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涉及电梯的有2例:
1、佛山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1年12月22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佛山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三台电梯
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三台电梯的有效检验合格报告。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6月28日对上述三台电梯申请停用并于当天经登记机关审批通过停用申请。执法人员2021年12
月22日现场检查发现上述电梯并非处于停用状态,未张贴停用告示,亦未采取停用措施。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
联系特种设备检测所进行检测,并于2022年1月26日取得合格报告。
 
当事人擅自使用已申请停用且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2022年4月7日,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
行政处罚。
 
2、广东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
保养案
 
2021年12月3日,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东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了抽查。经检查发
现,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1日对该台电梯开展了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了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之后,于12月2日,再次对该台
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合同每十五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维护保养工作。上述行
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2022年1月28日,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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